用户名:
密 码:
政策法规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工程造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2陕西省仿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日期:2013/4/16 10:42:00 浏览次数:3734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2陕西省仿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通知 

 陕建发[2012]235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规划建设局:

随着我省仿古建筑工程施工新工艺不断改进、新技术的不断应用,1992年颁布的《全国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已经不能适用当前实际预结算的需要。根据建筑市场仿古建筑工艺不断改进的特点,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现予以颁发。

一、本定额及其计价费率自2012121日起实施。凡2012121日起新开工的仿古建筑工程应执行新的定额及其计价费率。201212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仿古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212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定额及其计价费率;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二、原1992《全国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同时废止。

三、本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上一条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下一条信息:关于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的批复
国家发改委 | 国家住建部 | 中小企业网 | 中小企业网陕西网 | 陕西省政府 | 陕西省发改委 | 陕西建设网 | 陕西省中小企业局 | 西安 | 宝鸡 | 咸阳 | 渭南 | 铜川 | 安康 | 延安 | 榆林 | 商洛 | 汉中 | 巴中 | 广元 | 陇南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工程咨询网 | 中国城乡发展网 |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Copyright(C) 2016 - 2021 www.sxjh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601514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262号
版权所有:陕西建华工程咨询(集团)公司 客服电话:0916-2523740 邮件:sxjhzx@126.com
最佳使用效果1028*768分辨率 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