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市建价发[2008]03号
汉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关于发布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
二00九年机械费调整系数的
通 知
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
根据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意见及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7]232号文件关于调整综合人工单价的精神,结合我市施工机械使用实际情况对现行《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相关子目基价中采用的人工单价、水、电、煤、汽油、柴油价与实际市场价进行了对比测算,现将二00九年我市机械费调整系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使用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参考费率编制工程最高限价时,从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按下列分类计取机械费调整系数:
序号 |
工程类型 |
汉中市辖区内不分属地统一执行调价系数机械费增加值计算公式 |
1 |
一般土建工程 |
(1.132-1)*机械费=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机械费中 |
2 |
机械土石方工程 |
(1.209-1)*机械费=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机械费中 |
3 |
桩基工程 |
(1.219-1)*机械费=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机械费中 |
4 |
装饰工程 |
(1.144-1)*机械费=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机械费中 |
5 |
安装工程、市政安装、园林绿化 |
(1.261-1)*机械费=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机械费中 |
6 |
市政土建工程 |
(1.045-1)*机械费=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机械费中 |
投标人在投标组价时可结合工程实际、机械台班市场价 及本单位管理水平自主确定机械费。
二、使用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和与上述消耗量定额配套的参考价目表(电子版、印刷版)以及间接费、部分措施项目的参考费率以定额计价方式编制工程预结算的,从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新开工程的机械费统一执行1.261的调整系数,调整后净增的机械费应进入造价计费程序表差价内,具体计算公式为(1.261-1)×机械费(A3)。
三、使用二00一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陕西价目表》及配套《费用定额》以及汉市建价发(2008)8号文件通知的规定范围,凡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新开工程的机械费统一执行1.261的调整系数,调整后净增的机械费应进入造价取费程序中差价栏内,其具体计算公式为(1.261-1)×本工程定额机械费之和=机械增加费。
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