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是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正式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现场经济签证包括:(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2)零星工程。(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4)隐蔽工程签证。(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二、现场签证的重要作用
工程结算主要依据有: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定额以及阶段资料汇编等法规性文件,而现场签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作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依据正确的计算索赔费用。
三、工程签证目前存在的问题
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应当及时办理。很多业主在施工中随意性较大,施工中常改变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待结算时发生补签困难,引起纠纷。
2、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少签证意识,进行不规范的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现场签证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3、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业主无专业的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发生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签证也是不能认可的。
四、如何把好现场签证关
1、熟悉合同。把熟悉合同作为投资控制工作的第一步,应特别注意有关投资控制的条款。因为在很多合同中,业主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要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比如,有一个项目要求合同和现场签证必须有总监签字才能生效,无总监签字的现场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2、及时处理。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方工程,还有一些在施工过程中拆除,如临时设施。另一方面参加建设的各方人员都有可能变动。因此,现场签证应做到一事一签,一次一签,及时处理、及时审核,并填签证费用审核表,计算费用,上报业主,和业主多沟通,当好业主的参谋。
3、严格审核。从专业的角度严格审核签证是否合理、正确,是否实事求是。
综上所述,要把好现场签证关,应当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细致的处理每一份签证,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利益,达到投资控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