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24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转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社会热切期待改革取得新突破。顺应人民愿望,把握时代要求,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意义十分重大。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处理好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有效推进。
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下决心减少审批事项;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等。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等。
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等。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推进电价改革;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等。在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有序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建立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和规范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等。
在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
对已经部署并正在推进的各项改革,《意见》要求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力求年内取得新的进展。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各项改革,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原标题: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