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工程院、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针对近年来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活力不强的局面,意见提出一系列措施和保障,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意见明确提出,针对工业基础领域卡脖子问题实施“一揽子”突破行动,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小巨人”企业。
培育专业化“小巨人”企业
意见从民营企业反映强烈、制约民间投资、影响提质增效升级的突出问题出发,提出了八项提升民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鼓励支持制造业民营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两化融合水平、工业基础能力和质量品牌水平,推动绿色制造升级、产业结构布局优化、服务化转型以及国际化发展。
围绕重点领域整机发展需要,意见聚焦工业基础领域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卡脖子问题,提出公开招标遴选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并制定实施方案。意见要求,培育一批专注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基础企业集聚区。
意见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战略合作与兼并重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骨干民营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分年度遴选实施一批标志性项目,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承担相关任务;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支持民营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开发绿色产品,引导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节能环保产业。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意见提出,发展一批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支持军民技术相互有效利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创新民营企业金融支持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改善制度供给,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才激励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以及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意见明确,将制定完善《中国制造2025》配套政策,充分征求相关民营企业意见,细化落实更符合民营企业特点和需求的政策措施。发挥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作用,重点支持制造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产业支撑。
同时,完善投融资服务平台。培育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民间资本,鼓励引导服务于制造业的金融创新,为制造业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咨询辅导。
意见提出,推进商业银行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加强小微企业增信合作;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为制造业民营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提供金融服务,促进产业链相关企业协调发展;扩大民营企业财产质押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企业以应收账款、收益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抵质押贷款,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公示制度。